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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房产登记“媳妇”比例增大

发表于2012-11-05


由房子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也横亘在夫妻之间,成了婚姻中不得不面对的问题:应该由男方还是女方付首付?房产证上写不写女方名字?若是离婚,房产是否属于出资一方?是否接受一方未通过另一方同意私自出售房产?……

有人说,是丈母娘拉高了房价。从实际情况来看,购房经济压力确实主要由男方承担。调查显示,无论全款还是贷款购房,男方都是出资更多的一方,其中全款支付的占76.7%,贷款的占72.9%。

同时,男性在房产归属权上有较强优势,80.3%的婚房房产证上写有男方的名字。但是,随着女性经济地位的提升,家庭房产在妻子名下的比例逐渐升高。数据显示,2007年,23.8%的家庭房产登记在妻子名下,而到了2011年,这一比例上升至32.5%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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