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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急于搭上免税"末班车""避税大全"实则隐患多

发表于2013-04-09


“国五条”各地细则先后出台,很多市民无法搭上免税“末班车”,希望能进行合理避税。网上流传的“避税大全”是否有用?对此非业内人士均表示真假难辨,记者请来法律专家与业内人士进行了逐条点评。


发表于2013-04-09

伪造欠债司法判决过户违法

【网友意见】

二手房买卖双方可以伪造欠款事实,由买方向法院申请司法判决,要求卖方还钱。卖方表示愿意以房代偿,最终由法院将二手房判罚给买方。


发表于2013-04-09

通过赠与避税 再出手时费用多

【网友意见】

卖家与买家私下签订一份协议,然后卖家将房子赠与给买家,这样只需付出3%的契税等,就不用缴纳其他的税费


发表于2013-04-09

【专家点评】

芒果中介的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此前为了控制市场上假赠与等不良行为,国家已经出台了明确规定,获赠的房屋日后到二手市场进行买卖时,除了要交常规的税费以外,个人所得税要在评估价的基础上加收总房价的20%。”像一套100万元的房子,如果买家一旦要将房子转卖,因为房子是赠与的,所以原价就是以零元计算,日后再出售时将按20%征税,本质上就是按照全额的20%来计算,反而不划算。

另外,曹鹏表示,法律规定,有婚姻、血缘及法定继承关系的“赠与”是免个税的,但契税会比正常交易要高,同时还需要交一笔不少的公证费用,这样一来,比普通交易的税还要缴得多一些。如果是非亲属间的“赠与”,仍要缴个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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